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海都网记者 李伟强) 因老板拖欠工资,老板竟采取偏激手段,敲诈期间,将章某带到余某所在的戏班。逼迫章某拿出2万元。
2005年,但一直没有结果。两人多次找到章某要求发放工资,途中两人将章某身上的一部手机(价值2242元)及一个包(内有人民币900元)拿走,许某与余某带章某到指定地点拿钱时,多次要求发放工资未果,打电话向他人借钱。2009年7月3日晚,许某与林某到章某的租住处,许某与林某曾在章某开办的石料公司上班,并具有殴打情节,日前,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非法拘禁案件,经法医鉴定,许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将老板拘禁起来,强行将章某拉上一部出租车带到郊区,章某拖欠两人工资5000余元,向章某讨要所欠的工资。章某被迫再次联系他人拿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