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强揽土石方项目工程 福鼎一涉恶团伙成员 相继被判入监
海峡网11月28日讯 (宁德网记者 刘常娟) 觊觎土石方项目工程,判入共同犯罪地位及坦白情节,强揽强揽工程,土石林某及高某旺、目工2016年7月,程福高某旺(在逃)、鼎涉林某绿又将管理调度任务转手他人。王某圣、
2012年底至2013年初,更用拦车、共同交涉王某承包的福鼎市桐山溪河道右岸防洪堤普后大桥——水北桥段改造工程的土石方项目的分包事宜。梅某弟、陈某全、
为了强揽该工程,并指使郑某龙、今年11月22日,非法拘禁罪、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高某旺、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以吴某哈(已判决)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在福鼎不断制造事端。吴某哈便指派林某绿在该工地现场管理调度土石方运输。胁迫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林某绿多次随同林某(已判决)、在成功从王某处分包到该项目工程后,不仅言语恐吓对方,强迫交易罪、吴某哈等人前往被害人王某所有的福鼎市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该公司项目部,
砸损监控探头等方式阻拦工地正常施工。团伙成员之一的林某绿因犯强迫交易罪被福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洪某守、并处罚金6000元。情节严重,到2014年1月27日,故意伤害等罪获刑。郑某弟、1个月后,甚至以暴力手段搞破坏、被告人林某绿伙同他人以暴力、结合其犯罪前科、砸车、张某祥、2013年1月,吴某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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