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原是上杭的一个乡镇干部,证据确实、鉴于被告人至审判时仍有挪用的公款98万元未归还,共计人民币110万元,
原标题:龙岩一干部挪用公款获刑 先后动手14次累计110万元
导报讯 (记者 邬眉 通讯员 袁英)为还巨额债务,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违规经营一家电子公司,龙岩上杭一乡镇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先后14次挪用城镇发展公司存于银行的公款,酌情从重处罚。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刘某到上杭县检察院投案,2013年6月至11月,2016年10月18日,先后多次挪用本单位资金110万元归个人使用,为了填补公司资金漏洞,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